热态预膜实施程序和要求
热态预膜实施程序和要求
完成化学清洗后,应尽快进行预膜处理。
热态预膜的基本条件 宜控制下列条件:
循环冷却水浊度<20mg/L、水中钙离子(以CaCO₃计)≥50mg/L,总铁(以Fe2+计)〈5mg/L,适量而充足的预膜剂,与预膜剂要求相适应的PH值(一般在5.5~7.5),水温度在15℃以上。
热态预膜程序和要求
1.首先应分析水中浊度、钙离子和总铁达到要求后再向水中投加热态预膜剂并应达到方案浓度,同时调节循环水PH值应在工艺要求范围内。
2.预膜过程中应定时分析浓度,并控制浊度在要求范围内。
3.热态预膜过程中必须定时分析预膜剂浓度并应及时补足计量,确保热态预膜正常进行。
4.预膜终点的判定
预膜剂投入后,PH值应调节在要求范围,并应挂入三块按HG5-1526技术条件处理过的20号碳钢监测挂片,应在监测挂片上出现明显蓝紫色色晕时方可判定为预膜终点。
转入正常运行
置换 应按方案要求以最快速度,将高浓度预膜液置换出循环冷却水系统,应在水质达到运行工艺要求时停止排污、补水。
应按正常运行工艺补入所需的阻垢缓蚀剂并应在循环运行2h后,取水样分析药剂浓度。药剂上限浓度要求符合正常运行工艺要求时,方可转入正常运行。
说明
上述程序和要求应以通过试验确定的实施方案为依据。
化学清洗剂、热态预膜剂等应优先选用低毒、低污染、功能较多的药剂,以利于保护环境、减少补水和排放量。
监测分析
化学清洗过程监测分析项目和频率宜按下表规定。
化学清洗过程监测分析项目和频率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频率 |
监测方法 |
1 |
PH值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GB/T15893.2-1995 |
2 |
Ca2+(以CaCO3计),mg/L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HG5-1508-85 |
3 |
总铁(以Fe2+计),mg/L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ZGB76001-90 |
4 |
浊度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GB/T15893.1-1995 |
5 |
清洗主计浓度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按双方商定的方法 |
6 |
其他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根据方案 |
热态预膜过程监测分析项目和频率宜按下表规定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频率 |
监测方法 |
1 |
PH值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4h |
GB/T15893.2-1995 |
2 |
预膜剂浓度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4h |
根据方案 |
3 |
浊度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4h |
GB/T15893.1-1995 |
4 |
Ca2+(以CaCO3计),mg/L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8h |
HG5-1506-85 HG5-1521-85 |
5 |
总铁(以Fe2+计),mg/L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8h |
ZGB76001-90 |
6 |
其他 |
根据方案 |
建议1次/4h |
按双方商定的方法 |
挂片监测
挂片均应按HG5-1526技术条件要求进行准备。
1.脱脂洗净程度监测挂片
1)脱脂清洗终点的判定 应在监测挂片表面可覆盖一层水膜时方为终点。
2)脱脂清洗监测挂片测试方法
取符合HG5-1526规定的新的20#碳钢挂片3片按要求进行处理,然后侵入20#润滑油10s,取出悬空挂置,沥去多余润滑油至不滴油为止,然后挂入正在脱脂清洗的冷却水中,脱脂清洗(或清洗)结束后,挂片取出水面时观察其表面应可覆盖一层水膜。
2.检测热态预膜后的膜色变反应时间用的监测挂片
经热态预膜后,监测挂片上应有明显的蓝紫色色晕,膜对硫酸铜试膜液反应色变时间应>10s.
硫酸铜试膜液的配制:15.0g氯化钠(A.R)和5.0g无水硫酸铜(A.R)溶于100ml蒸馏水中,摇匀。
验收评定
代表性换热器:若在运行中可以解体时,则应在清洗前观察和记录垢、锈、粘泥等情况并照相,清洗后应再检查并照相对比。
清洗过程中水中浓度、Ca2+和总铁应有明显升高。
代表性换热器有流量、温度、压力显示和记录时,可观察温度和流量、压力变化来评定清洗效果;即若清洗前后换热器运行工况不变(进、出口流量、压力恒定)时,物料、循环冷却水应符合标准要求。
清洗过程中监测挂片腐蚀速率应符合规定标准。
冷却塔壁上滋生菌藻的部位(应指双方确认。并应时水能流到、流速1.5m/s以上的部位),经化学清洗后,应符合规定。
含油脂的监测挂片,经脱脂清洗后,监测挂片表面,应符合规定。
预膜后的监测挂片的膜以硫酸铜试膜液滴液检验色变反应时间应符合规定。
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停车化学清洗和热态预膜安全操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循环冷却水系统在不停车化学清洗和热态预膜方案实施中生产正常、设备完好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方案确认后,应建立相应的指挥系统,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实施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2.方案确认后。必须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进度表,确定实施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及验收标准。
3.实施工作进度和实施方案编写完毕后,必须得到委托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盖章、签字),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后方可实施;
4.实施负责人应对实施过程中所用仪器、设备、分析试剂等认真检查,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实施人员必须受到委托方的安全教育并熟悉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作业。
6.实施人员进入现场应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等。
7.实施中遇到用电、动火等情况。必须按委托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8.实施中遇到加药、加酸等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进行,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护。
以上各条规定实施人员必须严格遵守。